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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拟报补发第三批10个工作日实习实训和第四批1个月实习实训享受大学生实习实训人员补贴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8-01-02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铁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拟报补发第三批10个工作日实习实训和第四批1个月实习实训享受大学生实习实训人员补贴名单公示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通知》(黄人社函[2017]237号)精神,在我市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参加实习实训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给予实习实训补贴。其中实习实训满1个月,补贴1000元;10个工作日以上(包含10个工作日)、不满1个月的,按实际天数折算补贴。医疗、教育专业大学生参加相关专业实习实训,可以补贴3个月。

现有湖北师范大学3名大学生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4日来我区楠田工模具有限公司和金朝阳粉末材料有限公司参加为期10个工作日的实习实训,实习实训已于2017年11月24日结束;另有汉口学院1名大学生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29日来我区鹿獐山片区参加为期1个月的实习实训,实习实训已于2017年12月29日结束,按照黄人社函[2017]237号文件精神,三名学生可享受500元的实习实训补贴,一名学生可享受1000元的实习实训补贴,现对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1812日至201818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714-3260702

 

附:《第四批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发放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