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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贯彻落实三个诚信建设文件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7-01-19  来源:  

 

在贯彻落实三个诚信建设文件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陈雨露副行长 2017118日)

 

尊敬的连维良主任,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会议。我刚分管这项工作,正在抓紧时间学习,熟悉相关业务。在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的同事们交流的过程中,以及自己平常的观察,我有一个很深的体会,那就是这几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连维良主任和其他部门领导同志的共同推动下,我国社会信用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顶层设计日益完善,制度建设稳步推进,诚信观念深入人心,成绩可圈可点。这离不开大家的辛苦努力与积极探索,借此机会我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部署贯彻落实关于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电子商务诚信指导意见三个重要文件。一会,连维良主任将发表重要讲话,做出具体的部署和工作要求。我讲几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昌。社会诚信是社会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是和谐社会的基石。良好的社会诚信,既需要社会成员的信用意识、素质修养,也需要外部的制度安排。社会信用体系作为维系社会诚信的制度安排总称,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既是完善我国市场体系的需要,也是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手段。

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国民诚信素质,对于改善市场信用环境,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建立良性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健康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加强社会诚信,减少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也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够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更有利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这次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务诚信、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和发改委、人民银行、网信办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三个重要文件,是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诚信工作的重视与要求。

二、当前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具有良好的基础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将诚信建设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范畴。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提出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在2016129日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中央新一轮改革框架也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任务。在其后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安排中,将这项工作列入了“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央深改组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今天我们开会贯彻落实的关于加强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电子商务诚信建设的三个文件。

(二)近年来工作取得的进展与成效,为下一步推进诚信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任务清晰、职责明确的制度设计。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联席会议,联合各成员单位签署了联合惩戒与联合激励备忘录或合作协议,建设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工商总局也建成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地方、各部门也强化了行政履职中掌握的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的归集和系统建设,为政府部门在履职中掌握的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的归集、共享、交换提供了可行的渠道与方式,为信息应用奠定了基础。

同时,人民银行切实履行管理征信业的职责,规范发展征信市场,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稳妥地推进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和个人征信机构许可,目前,全国共有134家企业征信机构和100家信用评级机构在人民银行系统完成备案并开展业务,多样化、多层次的征信机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人民银行建设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在降低信用交易的信息不对称、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用交易开展、提升社会信用意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数据库已覆盖全国所有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信息网络遍布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营业网点,截至201611月末,共收录9.09亿自然人及2177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信息。

(三)诚信问题突出,社会各界对诚信日益关注。

当前,社会信用观念淡薄、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不依法行政、司法不公等情况时有发生,在商务诚信领域、政务诚信领域、司法公信领域、社会诚信领域,信用缺失问题较为突出。这些问题不仅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市场和社会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正,损害群众利益,妨碍社会文明进步。

社会各界对诚信问题日益关注,要求加大诚信建设力度,改善社会诚信环境,也对征信产品与服务提出了强烈的需求。在政府方面,政府部门的公共政策和服务体系,日益需要信用信息服务的支持。在市场主体方面,由于互联网发展迅猛,市场交易的广度、深度不断深入,需要广泛的信息支持,各类市场交易对信用信息种类、内容、范围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国内征信市场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征信机构规模小,服务与产品种类少,信息获取难度大,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征信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三、切实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力量,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首先是要发挥政府部门的力量。这次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就是要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以政务诚信引导示范社会诚信、商务诚信建设。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也是市场公平、公正的维护者与管理者,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体现在:

一是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政府部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其本身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因此,政府部门要加强本身的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政府决策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严格履行向社会做出的承诺,树立政府公开、公平、高效、清廉的诚信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社会诚信建设。

二是要推进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2007年我国就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届政府特别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要制定规范各部门信用信息归集、公开与应用的有关制度办法,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尤其是负面信息的公开,能公开的要尽量公开,这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意义。

三是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市场准入、注册登记、从业人员管理等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对失信者予以限制,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加强个人诚信建设。

个人是诚信建设的主体,个人诚信状态是社会诚信好坏的重要衡量指标。这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就是要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社会成员信用意识,将建立诚信记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作为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个人诚信记录,强化应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一是加强个人诚信教育。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加强信用知识与诚信文化宣传,提高社会成员的信用意识,使自觉守信成为社会成员的内生行为,积极构建守信激励的良好环境。同时,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在全社会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良好风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引导人们诚实守信、遵德守礼,在全社会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是通过政府行政执法对个人实施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政府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将信用分类纳入相关制度文件中,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对守信、信用好的社会成员给予各类办事的便利和资金、政策支持,对失信、信用差的社会成员实施联合惩戒,增加其他办事的成本与代价。

三是应用市场机制对个人实施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发展征信市场,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征信产品与服务,引导、推动社会成员在社会经济交往中采用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对守信、信用好的社会成员提高其社会经济交往的便利性、降低交易成本;反之,则增加其社会经济交易的难度与成本。

人民银行建设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就是市场化激励与惩戒机制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其作用原理是减少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逃废银行债务的主体将面临银行的共同制裁,使其难以获得银行的信贷资金;难以归还银行贷款的市场主体,其再次获得融资的可能性下降,融资成本上升,在市场上形成了较强的威慑效应。数据库还采集了最高法院、税务、环保等多个部门的政务信息,并体现在信用报告中,作为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的重要参考,以征信服务激励了守信行为和制约失信行为。

(三)加强电子商务诚信建设。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模式,激发了市场活力,已成为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的经济增长点。但也存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倒卖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损害了行业信用,影响电子商务发展。

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就是要发挥政府、社会的共同力量,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完善市场化评价体系,强化信用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一是要强化电子商务平台的主体责任。推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企业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电子商务平台的诚信管理制度,强化对电子商务参与主体的实名登记与认证,建立以实际业务为基础的诚信评价体系。

二是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诚信监督。建立健全生产、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商务各环节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记录的公开,建立独立第三方的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对电子商务平台、参与主体行为的诚信监管,健全部门间协同监管,加大对失信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诚信环境。

(四)规范发展征信市场。

一般认为,市场机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可持续性。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在初期要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力量,双轮驱动;从长远看,还是要靠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

一是发挥社会化征信机构的作用。引导社会化征信机构创新产品与服务,提升公信力。鼓励征信机构依法采集、使用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信息,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对征信服务的需求,加强产品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拓展征信服务的领域和范围,逐步实现产品、业务的多元化,满足社会多样化、多种类的征信服务与产品需求。

二是引导征信机构参与地方、行业信用建设。为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诚信建设提供咨询,协助进行信息归集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诚信分类标准和诚信管理办法,加快地方、行业信用建设步伐。

三是健全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不断扩大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采集范围,提高数据质量的基础上,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有重点、有步骤地纳入行政执法信用信息,实现与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为金融机构分析、判断、管理客户信用风险提供参考,形成市场化、可持续的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机制。

(五)归集信息建设数据库要以应用为导向。

应用是信息归集的目的,也是数据库建设持续推进的动力和数据库的生命力所在。

一是加强诚信建设,归集各类信息,要结合各行业、各地方自身需求与履职需要,要结合经济发展需要,以取得工作实效为导向,通过信用建设推动地方、行业发展,以应用促进发展,形成可持续机制。在诚信建设中,不能为建设而建设,不考虑需求与行业、地方发展的现实需要,否则,就没有效果,形成浪费。

二是加强诚信建设,政府部门在行政履职中要加强信息和信用报告的使用,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实现行政管理和市场决策的精准化。加强信息服务与产品的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的动力,也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建信用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基础。

同时,要发挥政府部门和市场机构的作用,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企业、个人等社会成员将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应用于日常经济社会交往中,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交往效率,形成对失信行为的社会制约,促进信用观念的转变。

(六)诚信建设推进中,要高度重视信息主体权益保护。

当前,我国关于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的立法明显滞后于数据应用实践的发展。由于数据的不灭性和自由复制的便利性,及近年来的互联网和数据分析技术的发展,当前,数据应用失之于过宽,信息滥用现象比较普遍,不经授权采集信息、强制授权采集信息、一次授权终身使用、不明示使用目的等多种信息采集和使用现象均存在。随着个人对信息权益保护的日益重视,我们要对此高度重视。

在联席会议机制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作为政府部门,各成员单位、各地方一定要依法公开与共享信用信息,并建立健全部门内部的管理制度,保障信息、信息系统的安全。同时,及时、准确地公开与共享信用信息。信用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对于判断、分析信息主体的诚信情况至关重要。不准确、不及时的信息,一方面会对信息主体的权益产生损害,另一方面也会影响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的发挥。由于信息的不及时,不准确,易导致诚信状况判断的不准确,结果是该激励的、惩戒了;该惩戒的、给了激励,给社会一个错误的信号,会严重影响激励惩戒机制的作用。

保护信息主体权益,还要建立信息主体的异议、投诉及责任处理机制。采集个人信息和查询个人信息都要取得信息主体同意;禁止采集个人隐私信息;信息错误、遗漏的,可提出异议或投诉,要有专门的机构、人员负责,明确责任。同时,要建立个人信用修复的制度性安排,尊重个人“负面信息的被遗忘权”,给个人修复信用留下空间,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同志们: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诚信社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相信,有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有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定能以贯彻落实三个重要文件为契机,乘势而上,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再过几天,马上就是春节了。在这里,祝同志们节日快乐、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